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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连发两通知 推动2016年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装配式建筑及其他工业化建造方式的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建科[2009]29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科[2015]890号),决定在我部2016年度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中设置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示范项目类型

  (一)工业化方式建造的建筑工程类示范项目。适应建筑业和绿色建筑发展需求,以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内装一体化和管理信息化为重点,采用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或其他工业化建造方式。满足绿色建筑要求,具有一定工程规模和推广意义。

  (二)部品生产类示范项目。为装配式建筑提供通用部品、集成化部品或内装产业化部品等生产示范项目,满足技术先进,管理规范,质量可靠,标准化程度高,产品应用范围较广等要求,具有更广泛的推广意义。

  二 项目申报要求

  (一)工业化方式建造的建筑工程类示范项目一般应由建设或开发单位申报,或由建设、开发、施工总承包、施工、设计、示范技术的技术依托单位等联合申报;也可经建设或开发单位同意后,由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或其中一家单位申报。部品生产类示范项目由生产企业申报。

  (二)示范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先完成建设立项审批的各项程序,具备工程建设条件且尚未完工的项目方可进行示范项目申报。

  (三)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满足以下一种或以上条件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1、获得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2、能体现建筑产业化全产业链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3、钢结构、木结构住宅项目;

  4、在关键技术上有突破或创新且具有推广价值。

  示范项目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计

  三 申报程序

  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kjxm.mohurd.gov.cn)进行申报、审批、实施和验收等工作。

  (一)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登录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填报项目信息。已注册填报过科技项目信息的单位,不需重新注册,仍按照原名称和密码登录,如有问题请与管理系统技术支持单位联系。项目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后,由推荐部门(单位)审核。

  (二)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和部直属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0]13号)要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认真做好本地区(单位)2016年度示范项目的在线审核、推荐工作。

  (三)各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的申报材料经推荐部门(单位)审核通过后,打印申报书及附件1式2份,送推荐部门(单位)盖章。各推荐部门(单位)将推荐项目清单连同经盖章的申报材料于2015年11月30日前一并报送至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四)管理系统受理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

  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和示范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建科[2009]29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报类别和要求

  申报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应紧密围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需求,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具有较强的推广和应用价值,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有积极作用。

  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分为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和国际科技合作4类。

  (一)申报的软科学研究类项目,应重点研究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战略与规划、技术政策、行业政策等密切相关的,能够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创新的战略性、前瞻性和政策性问题。

  (二)申报的科研开发类项目,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重点技术领域,包括:

  1. 城乡规划与城市设计。重点为基于大数据的多规融合技术,城乡规划全过程评估技术,城市与城市群综合交通、用地布局、空间结构、功能组织的优化配置与虚拟仿真技术,旧城更新技术,城市生态规划与景观构建技术。

  2. 智慧城市与城镇功能提升。重点为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和公共信息平台构建技术及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网格化等技术在智慧城市建设、城市防灾减灾、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中的应用。

  3.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安全运行。海绵城市设计、建设与实施技术,城镇供水安全保障技术,城市污水高标准处理和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城镇固体废物安全处理与清洁利用技术,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应急防灾技术,地下管线监测预警、无损探测与修复技术,城市桥梁智能监测、灾害预防与快速诊断修复技术。

  4. 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新建建筑绿色性能提升技术,既有建筑高性能绿色改造技术,绿色生态城区适用技术,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

  5. 工程质量安全与抗震防灾。工程质量检测评估、管控与加固技术,现代建筑结构关键技术,工程抗震防灾技术,工业化建筑基础理论、设计、建造及标准化技术,工程施工安全保障技术及装备,新型建筑材料开发与产业化。

  6. 宜居村镇与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监管技术,农村住宅建筑体系创新与节能环保技术,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技术及建设运维模式,传统村落、民居与特色景观村镇保护技术。

  7. 信息化技术应用。基于建筑物、市政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社会综合治理、人口居住空间及交通出行等方面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及应用系统。重点突出大数据、互联网+、遥感、物联网、建筑信息模型、应急管理等技术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生态环境监测与运营服务中的应用。

  (三)申报的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根据示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分为:绿色建筑示范,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低能耗绿色建筑(园)区示范,建筑工程与市政公用科技示范,绿色施工科技示范,绿色照明科技示范,信息化工程示范,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

  1. 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应在满足现行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基础上,依据因地制宜的原则,综合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的技术与经济特性,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资源、生态环境、经济、文化等特点进行。重点为技术集成和单项关键、先导型技术工程的应用,具有引导带动作用。

  2. 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被动式技术是实现近零能耗的主要方式,应在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基础上,参照《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导则》,重点通过适应气候特征的高效保温隔热性能的围护结构、自然通风、天然采光、合理利用太阳得热等被动式技术的应用,最大限度降低建筑能量需求。

  3. 低能耗绿色建筑(园)区示范项目。应以规模化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为主要目标,统筹兼顾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示范(园)区宜在1平方公里至3平方公里范围内,示范内容应包括低能耗绿色建筑以及绿色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建造施工、运营管理以及保障措施等环节。

  4. 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科技示范项目。应符合《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的要求。建筑工程科技示范应在开展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保护及信息化技术应用的基础上,突出新型建筑结构体系、复杂施工、地基基础、建筑遮阳等重要专项技术。市政公用科技示范应是城镇水务、环境治理、道路交通等市政公用行业重大工程技术示范。

  5. 绿色施工科技示范项目。应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突出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创新,通过绿色施工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实现安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目标。

  6. 绿色照明科技示范项目。应在工程建设中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在保证照明质量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并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做到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具有很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7. 信息化工程示范项目。应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加强信息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应用,突出建筑信息模型、遥感数据应用、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先进技术,有效推动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8. 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应以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钢结构建筑、木结构建筑以及其他工业化建造方式为重点,开展关键技术和产品及成熟技术体系集成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选用我部发布的技术公告及重点推广领域的技术,或者是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示范工程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四)申报的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应有与国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且协议双方应为独立法人。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不重复申报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等项目。

  二 项目申报程序和管理

  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kjxm.mohurd.gov.cn)进行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审批、实施和验收等工作。

  (一)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登录管理系统注册、填报项目信息。已注册填报过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信息的单位,无需重新注册,仍然按照原登录名和密码登录,如有问题请与管理系统技术支持单位联系。项目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后,由推荐部门(单位)审核。

  (二)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和部直属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0]13号)要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认真做好本地区(单位)2016年度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在线审核、推荐工作。

  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审核、推荐要严格把关,对在研究、开发和工程示范中没有相应工作基础的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与国家或部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重复的项目及不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的项目,不予推荐。加强对本地区(单位)以往推荐并立项项目的清理,对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执行率低的单位,要加强申报项目审查,严格控制申报项目数量,直至取消申报资格。

  (三)各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的申报材料经推荐部门(单位)审核通过后,打印申报书及附件1式2份,送推荐部门(单位)盖章。各推荐部门(单位)将推荐项目清单连同经盖章的申报材料于2015年11月30日前一并报送至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四)管理系统受理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

  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和示范工作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精彩内容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一个新的转折时期,经济学家称之为“新常态”,面对新常态,建筑企业转型升级主要有三大方向。


一是要紧扣“一带一路”经济圈,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以资产经营带动生产经营,使资本向产业链上下游转移
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建筑企业在转型升级中一定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形势和市场变化来调整产业结构,不要顾此失彼,为转型而转型。要围绕国际国内市场需求和 新常态下固定资产投资方向,与资本市场、建筑产品开发等有机结合,形成新的业务发展模式,提升产业层次,拉长产业链条。
二是要深化经营管理机制改革,实施多元化发展战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首先要坚持主营一体化发展。就是要依托工程总承包的优势,从勘察、设计、材料采购、施工管理、项目调试方面,做强做优主业,这是关键。其次是坚持多元化经 营。就是在做强做优主业的同时,有条件的可向非建筑领域渗透,发展新兴产业。特别是要加强资本运营。除了目前开展的房地产业务外,可效仿西方发达国家企业 的发展道路,树立“不为所有、但可共享”的思维,选择某一银行建立银企联盟,推进银行资本与产业资本的融合,以财团的金融资本采取BT、BOT、PPP等 模式支持总承包业务冲刺,抢占高端市场,实现深度和广度发展。 再就是要积极应对“营改增”挑战。“营改增”不单是一个简单的3.6%营业税与11%增值税 的变化,其实质是一次改革企业经营管理的大洗牌。包括材料采购、甲方供料、机械租赁、经营承包方式、工程结算与付款方式以及同一纳税企业中不同工程项目、 不同时间段、不同内部核算单位之间的销项税的配比问题等,需要通过“营改增”倒逼企业加强自身管理、苦练内功,提升核心竞争力。还要强调的是,要适应新常 态,企业必须坚持经营总量控制,以稳增长、控风险、调结构、促发展为原则,坚持适度规模经营,控制产能过剩、无限扩张导致的管理跨度失控。特别是要注意规 避市场风险和企业盲目承揽工程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从而阻碍企业向质量效益型升级。
三是要坚持科技创新,借力信息化和BIM技术支撑企业转型升级
党的十八大做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抉择,实现新时期企业转型升级最根本的是依靠科技进步与管理创新,最关键的是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当前, 企业要始终坚持把技术与管理创新两轮驱动作为企业领先的发展战略,加大科技投入,培养和引进高端管理人才,创新研发技术含量大、应用价值高的国家级工法和 新产品。特别是要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加大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和BIM技术推广应用力度,依托“高、大、难”和“新、特、尖”的工程项目,重点研发解决复 杂问题的关键技术。同时在工程建设实践中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通过积极务实推进建筑预制装配化,强化“四节一环保”和绿色施工,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 好型城镇建设促进经济循环发展和绿色发展。
总之,要大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形成和实现“没有规模不大、没有主业不稳、没有投资不富、没有专业不优、没有海外不亮、没有品牌不强”六大板块的产业格局,促进建筑业企业新一轮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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